本課程為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二,必須以修習過「日文法學名著選讀一」為修課條件。原則上在不妨礙閱讀進度的前提下將適度講解文法上的問題。然,修習本課程者仍須具備日文閱讀的文法基礎。同學無需妄自菲薄,但請評估每週閱讀份量(大約是15-20頁)是否能夠負擔。授課教師將事前發放閱讀教材,每一位修課者皆有事先閱讀之義務,若不能遵守,請勿修課。另外將依情況發放參考資料。上課方式為依序請同學逐句翻譯成中文,然後再由老師講解。以即席抽籤決定翻譯順序。再度強調,無正當理由缺席超過三次者,將不授予學分。所謂正當理由係指循校內程序完成請假手續,或經授課教師特別許可之情形者。
本課程將培養基本的法學日文文獻閱讀能力,以及對日本法文獻引用的基本認識。本課程並不是日語教學課,並非以培養日文聽說讀寫能力為目標,而是培養同學正確、精準的法學日文閱讀能力。
但,有鑑於同學未來有機會赴日本短期交換留學或攻讀碩博士學位的需要,本學期特別規劃實驗性質的聽力訓練。於每隔2-3週課程下課前20-30分鐘,由教師播放一兩則與法律有關的日語新聞,並請同學簡短翻譯新聞內容,或進行聽寫練習。最後由教師講解新聞當中的重要語彙及相關重點。 |